唐德宗一 (第1/2页)
一
骤为震世之行者,其善必不终。震世之善,骤为之而不疑,非其心之能然,闻人之言善者,亟信之也。
闻人之言善而信以为必行,则使闻人之言不善者,抑不审之于心而亟从之。闻人不善之言而信,则人之言善者,无不可疑也。交相疑信,而善者恒不敌不善者之巧给,奚望其善之能有终邪?
且夫事之利病,岂其有常,人之贤不肖,岂易以一概论哉?胥一善,而或为之而效,或为之而不效,义难精也;亟于信者,期其必效矣,期之太过,不遂其望,而或至于隳功,遂以疑善之不足为也。
胥为君子,而或不爽其名,或大爽于其名,志难知也;亟于信者,期君子之必善矣,期之太过,不慰其所求,而或至于败行,遂以疑君子之不可用也。若此者,欲其善之终也,必不可得矣。
夫明主之从善而进贤,宽之以取效之涂,而忍其一时之利钝;谅小人之必不仁,而知君子之有不仁者,但黜其人,而不累于其类;然后其決于善也,以从容而收效,決于用贤也,以阔略而得人。
无他,审之于心,百折迂回,详察乎理之必有与事之或然,而持其志以永贞,非从人闻善而遽希骤获之功也。
唐德宗之初政,举天宝以来之乱政,疾改于旬月之中,斥远宦寺,闲制武人,慎简贤才以在位,其为善也,如日不足,察常衮之私,速夺其相位,以授所斥责之崔祐甫,因以震动中外,藩镇有聪明英武之言,吐蕃有德洽中国之誉;乃不一二年而大失其故心,以庇奸臣、听谗贼,而海内鼎沸,几亡其国。
人徒知其初吉终乱之善不长,而不知其始之善非固有之,道听而袭取之;迨乎物情之变,固不可知,期效迫而不副其所期,则惩往而急于改图,必然之势也。
罢转运盐铁使而省职废;命黜陟使巡天下,而洪经纶激田悦之军,使之痛哭;任文臣以分治,而薛邕以文雅旧臣,盗隐官物巨万,张涉以旧学师友,坐赃放黜。所欲行者龃龉,所相信者二三,犹豫于善败藏否之无据,奸佞起而荧之,无惑乎穷年猜忌,内蠱而外离也。
向令德宗于践阼之始,曲体事几之得失,而权其利害之重轻;深察天人之情才,而则其名实之同异;析理于心,穷心于理,郑重研精,不务皎皎之美名,以需效于岁月。
则一事之失,不以沮众事;一人之过,不以疑众人。其失也,正其所以得也;其可疑也,正以无不可信也。尧不以共、驭而防舜、禹,周公不以管、蔡而废亲亲;三折肱为良医,唯身喻之而已。躁人浮慕令名,奚足以及此哉?故于德宗之初政,可以決其不克有终也。
二
法为贤者设乎?诚贤矣,虽不授之以法而可矣。故先王之制法,所以沮不肖者之奸私,而贤者亦循之以寡过。唐既于牧守之外置诸道诸使,使自择任寮吏,于是其未乱也,人树党以营私,其乱也,聚徒以抗命。
沈既济上选举议,犹欲令州府辟用僚佐,而不任宰相吏部兵部之铨除,且曰:“今诸道诸使自判官副将以下,皆使自择辟吏之法。”何其不恤当时之大害至此极也!
自天宝兵兴以后,迄于宋初,天下浮薄之士,置身私门,背公死党,以逆命谋篡、割据分争者谁邪?既济以为善政,而论者奖之为三代之遗法,甚矣!其贻祸之无穷矣。
夫环天下之贤不肖,待铨除于吏部,不足以辨不齐之材品,此诚有未允者,而亦事理之不得不然者也。操黜陟之权于一人者,天子宪天以立极,犹万汇之荣枯统于真宰也。
分进退之衡,使宰相部臣司其进,牧守使臣纠其退者,各有所司而不相侵,犹春夏之司生,秋冬之司杀,互成岁功也。牧守既临下以考功罪矣,又使兼爵人禄人之权焉,则诬上行私、政散人流而不可止。
唐之以判官副将听诸使之自择,其威福下移之害,既可睹矣。激安禄山以反者,幽、燕部曲也;党刘展以反者,江、淮亲旧也;劝李宝臣以抗命者,王武俊也;导李惟岳以自立者,毕华也;说朱滔以首乱者,王侑也;奉四叛以称王者,李子千也。
自非端士,必怀禄以为恩。足不涉天子之都,目不睹朝廷之法,知我用我,生死以之,而遑问忠孝哉?
故自田承嗣、薛嵩、李正己、李希烈以泊乎李克用、朱温、王建、杨行密,皆有尽心推戴之士以相煽而起,朝廷孤立,无与为谋,唐之亡,亡于人之散,明矣。
抑令天下无衅,牧守无妄动之心,而互相辅倚,以贪纵虐民、荡佚法制,亦孰与禁之?而国民之交病,不可诘矣。既济倡为邪说,以破一王之法制,意者其为藩镇之内援,以禁天子不得有一士之用乎?
不然,何大纲已失,必取其细目而裂之也?其曰“辟吏之法,已试于今”,不轨之情,已不可揜矣。
三
不欲以其死累天下者,君子之义也;不忍于送死之大事,而不以天下故俭其亲者,人子之心也;两者并行而各尽。故尸子曰:“夫已多乎道。”
岂必唯父命之是从哉?况乎有固吝之心,而托之遗命以--之者,嬴政之自纵其恶,非胡亥之矫父命自饰也!秦殚天下之力以役骊山,穷奢戕民,洵无道矣。乃欲以崇侈虐民也。且秦之毒民而以自亡,岂但骊山之役哉?
檀弓出于汉儒之杂记,有非圣人之言者矣。其曰“葬也者,藏也,欲人之弗见之也,封树云乎哉”?
其恩者,过墓而欷歔;闻其风者,望阡而夫人不媿于天,不怨于人。死,天下知其死;葬,天下知其葬;怀忾想。即其不然,亦相忘于林峦之下。何所抱恨,何所含羞,而托鼠穴以深匿,欲人之弗知之邪?
如其负大恶、施大怨,死而人且甘心焉,则不封不树,裒然平土,而操以椓之,犹易易也。故以知檀弓之言,非夫子之言也。
曾子曰:“人未有自致者,必也亲丧乎!”士庶人有财而得为,皆可致而无弗致也;况四海兆民之元后,父终母亡,终古止此一事,而为天下吝乎?
丧礼之见于士丧者,且如彼其慎以周矣,遣车抗木,茵婴明器,空中人之产,士贫且贱,犹且必供;以此推而上之,至于天子,率万国以送其亲,而迪民以归厚,不可过也,而矧可不及邪?遗命虽严,在先君以自章其俭德,惟不朘削斯民、致之死亡,而已善承先志矣。
若挟此为辞,吝财力以违可致之心,薄道取法于墨者,充塞仁义,其视委壑而听狐蝇之嘬食也无几,非不仁者,孰忍此哉?
唐德宗葬代宗于元陵,诏从优厚,而令狐峘曰:“遗诏务从俭薄;不当失顾命之意。”不仁哉其言之乎!
为人子者,当亲存之日,无言不顺,无志不养,没而无遗训之不奉,姑置此言焉可也。
他不具遵,而唯薄葬之言为必从,将谁欺也?邪说诬民,若此类者,殆仁人之所必诛勿赦者与!
四
政莫善于简,简则易从。抑唯上不惮其详,而后下可简也。始之立法者,悉取上下相需、大小常变之条绪而详之,乃以定为画一,而示民以简,则允易从矣。
若其后法敝而上令无恒,民以大困,乃苟且以救一时之弊,舍其本,而即其末流之弊政,约略而简之,苟且之政,上与民亦暂便之矣。
上利其取给之能捷,下利其期会之有定,稍以戢墨吏、猾胥、豪民之假借,民虽殚力以应,而亦幸免于纷扰。于是天下翕然奉之,而刱法者遂自谓立法之善,又恶知后之泛滥而愈趋于苛刻哉!
盖后世赋役虐民之祸,杨炎两税实为之作俑矣。夫炎亦思唐初租、庸、调之成法,亦岂繁苛以困民于旬输月送乎?自天宝丧乱以后,兵兴不已,地割民凋,乃取仅存之田土户口,于租、庸、调之外,横加赋敛,因事取办而无恒,乃至升斗锱铢皆洒派于民,而暴吏乘之以科敛,实皆国计军需,在租、庸、调立法之初,已详计而无不可给者也。举天下之田亩户口,以应军国之用,而积余者尚不可以数计。
量其入以为出,固不待因出而求入也。因出以求入,吏之奸,民之困,遂浸淫而无所止。然一时丧乱之权计,有司亦乘时以破法,而不敢以为一定之规。民虽劳,且引领以望事之渐平,而输正供者犹止于其数也。
两税之法,乃取暂时法外之法,收入于法之中。于是而权以应迫者,皆以为经。当其时,吏不能日进猾胥豪民而踪指之,猾胥豪民不能日取下户朴民而苛责之,膏血耗而梦寝粗安,故民亦甚便也。
非时非法之箕敛并于上,而操全数以待用,官亦甚利也。乃业已为定制矣,则兵息事已,国用已清,而已成之规不可复改。人但知两税之为正供,而不复知租、庸、调之中自余经费,而此为法外之征矣。
既有盈余,又止以供暴君之侈、汙吏之贪,更不能留以待非常之用。他日者,变故兴,国用迫,则又曰:“此两税者正供也,非以应非常之需者也,”而横征又起矣。
以此思之,则又何如因事加科,旬输月送之无恒,上犹曰此一时不获已之图,不可久者也;民犹知租、庸、调之为正供,而外之苛征,事已用饶,可以疾苦上闻,邀求蠲贷者也。唯据乱法以为法,则其乱不已。呜呼!苟且以图一时之便利,则其祸生民亦至此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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