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双标?你什么时候见我对法律双标过了? (第2/2页)
“老妖怪就喜欢装嫩。”
两人随口吵了几句。
顿了顿,小哀又皱紧了眉头,叹了口气。
“只可惜,工藤新一又跑去她身边了,这下又要把小兰置身于危险之中了。我说,你为什么不把真相告诉她呢?”
古美门挑眉道:“告诉她干什么?按她这个傻白甜的脑子,不是只会做出更危险的事情来?”
“唔……也对。”
小哀想了想,同意了古美门的观点。
毛利兰是个烂好人性格,也不会善于伪装,有些事情确实不能让她知道。
只能说,作孽的都是工藤新一,硬要把毛利兰扯进事件中来。
“话说,你是怎么拿到这些卷宗的?”
小哀看了一眼古美门手中的文件。
“你现在又不是这个案子的辩护人员,应该没有调查取证相关事件的权利,警视厅的档案属于保密事项,那些警察会乖乖把这些东西给你?”
“哦,因为我给他们看了这个。”
古美门随手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打印单。
小哀看了一眼,顿时无语。
打印单是一份合同文件,上面写了一些和虎仓大介有关的,顾问律师方面的事项。
“这个东西是你伪造的吧?”小哀指了指文件底下的签名。
“是啊,那又怎么样?”古美门说,“没这个东西,他们会乖乖把资料给我吗?”
“……”
小哀抽了抽嘴角。
“亏你还在警察局里,能义正言辞地去指责那些搜查一课的警察滥用职权的事情。”
“我为什么不能去指责他们?”
古美门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。
“他们既然犯法,那每个人都有指责的权利,有什么不对吗?”
“你简直是法律界双标的典型啊!”小哀虚着眼,“自己都做了那么多犯法的事情,却还去指责别人犯法。海洋对面有句话你没听说过吗?己所不欲勿施于人。”
“双标?你什么时候见我对法律双标过了?”
古美门如此说道。
“还什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这句话的意思不是用在这里的。”
“只要客观事实存在,任何人都有评论的权利。”
“比如说,我玩个游戏,觉得游戏很垃圾,我就不能去骂厂家?我看本,觉得写的垃圾,那我还得自己写本才能去骂这本书垃圾?”
“请问,我写的垃圾,和我去骂别人的垃圾,有什么冲突吗?”
“既然有人触犯了法律,那我为什么不能去指责他?”
“同样,我犯法,别人也可以来指责我,你见我有反驳过别人的指责吗?”
“……”
小哀张了张嘴。
的确,古美门一直以来说的都是——既然你认为我犯法,请拿出证据来证明,类似这样的话来。
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去指责别人犯法。
也从来不畏惧别人对他的指责。
“行行行,我说不过你。”
小哀白了他一眼。
“你身体从上到下,就靠那一张嘴够硬了。”
“嗯,其实不止一张嘴,我身上还有一些地方很硬的,你要不要来试试?”
“滚!你这个死变态!”
“蛤?你在说什么?我指的是牙齿,谁让你老是那么咬我。”
“好吧,你那种说法,谁都会误会吧?”
“啧啧,是你自己心思肮脏,看什么都是脏的。”
“……”
(本章完)